Q:城市供热工程建设项目许可证审批

A: 【办理条件】
  (一)新建供热项目
1.营业执照;
2.建设资金;
3. 建设方案。
   (二)改、扩建供热项目
1.供热资质;
2.建设资金;
3.建设方案。
   (三)发展用户
   1.供热资质;
   2.建设资金;
   3. 建设方案。
   (四)用网申请
   1.入网费;
   2. 建设方案;
   3.供用热入网协议。

【所需材料】
  (一)新建供热项目
   1.报建项目申请书(函);
   2.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设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建设单位验资报告复印件;
   5.拟建项目所在区街平面位置图;
   6.项目建设方案或项目建设书。
   (二)改、扩建供热项目
   1.改扩建项目申请书;
   2.建设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改扩建方案;
   4.改扩建项目所在区街的平面位置图;
   5.改、扩建项目的资金保函。
   (三)发展用户申报材料
   1.供热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拟并网改造方案平面图;
   3.供热企业现有供热能力及增容方案;
   4.供用热协议书或意向书;
   5.建设资金筹措保函。
   (四)申请入网用户申报材料
   1.入网申请;
   2.拟入网技术方案及平面图;
   3.资金筹措保函;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产权证。

【办理程序】
  1.受件;
   2.踏勘;
   3.审核;
   4.审批;
   5.《城市供热工程建设项目许可证》。

【办结时限】
  5日。

【办理依据】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20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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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建设项目用电审批

A:【事项名称】
城市供热工程建设项目许可证审批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供热办公室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96号)

【联系电话】
  0451-84529614-8295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用电审批

【办理机构】
  哈尔滨电业局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96号)

【联系电话】
  0451-84529615-8299

【办理条件】
  凡在哈供电区供电范围内的企业(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建项目电力配套设施用电申请安装容量在315KW(KVA)及以上者,哈尔滨电业局驻中心窗口负责受理,原有电力客户增装、增容用电由电力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用电手续,315KW(KVA)以下由所属供电局受理,同一工程临时用电与正式用电需同时申请办理。将所需要件提供齐全后方可办理。

【所需材料】
  1、客户申请新装用电,如涉及到原址居民或单位用电,需拆迁的必须持供电局“拆迁结算通知书”办理;
   2、填写客户用电申请报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工程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6、电力配套费收据原件和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收费办公室收费函原件。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调查--审批。

【办结时限】
  高压用户10个工作日;低压用户4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供电营业规则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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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拆迁止水审批

A: 【事项名称】
  拆迁止水审批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96号)

【联系电话】
  0451-84529615-8296

【办理条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有规划局下发的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所需材料】
  1、用地许可证(2份复印件);
   2、位置平面图(4份复印件)。

【办理程序】
  需填写供水设施拆迁变动申请,备件齐全后,当日批复。

【办结时限】
  备件齐全后,当日批复。

【办理依据】
  《哈尔滨市供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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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临时用水审批

A: 【事项名称】
  临时用水审批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96号)

【联系电话】
  0451-84529615-8296

【办理条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有规划局下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2、建委收费办收费函及收据复印件;
   3、拆迁止水回执单。

【办理程序】
  用户备件齐全后,填写基建临时用水缴纳水费协议书,经现场勘察,符合条件的发放临时用水批准书。

【办结时限】
  用户备件齐全,3个工作日内勘察现场,确定方案。

【办理依据】
 《哈尔滨市供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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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接设排水审批

A: 【事项名称】
  接设排水审批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96号)

【联系电话】
  0451-84529615-8296

【办理条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有规划局下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市收费办配套费收费函;
   3、收费函收据;
   4、室外排水设施建设审批申请表;
   5、总平面位置图;
   6、首层排水系统图;
   7、排水系统图。

【办理程序】
  用户申请----提供要件----现场踏--委托设计----图纸转回----审批办结。

【办结时限】
  接到申请,结算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方案,设计室5个工作日内提出方案,设计室5个工作日完成设计。

【办理依据】
  《哈尔滨市排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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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正式用水审批

A: 【事项名称】
  正式用水审批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96号)

【联系电话】
  0451-84529615-8296

【办理条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有规划局下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
   2、市建委收费办收费函原件及收据复印件各1份;
   3、基建水费及污水处理费发票复印件。

【办理程序】
  用户备件齐全后填写自来水新设、增设、改建工程申请书,进行现场结算,结算后委托设计。

【办结时限】
  用户备件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现场结算,结算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方案,并委托设计。

【办理依据】
  《哈尔滨市供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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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燃气工商服用户发展审批

A:【事项名称】
  燃气工商服用户发展审批

【办理机构】
  哈尔滨燃气化工总公司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96号)

【联系电话】
  0451-84529615-8209

【所需材料】
  1、用气申请;
   2、锅炉或直燃机用户需提供购买合同复印件,并签订安全自理承诺书。

【办理程序】
  1、为用户提供咨询,由用户提出用气申请,燃气窗口进行现场勘察;
   2、用户具备设计、施工条件后,根据评审表及用户用气设备的要求签订发展合同;
   3、根据规定收取燃气设施配套费;
   4、用户持图纸、相关材料及燃气窗口开具的《委托设计通知单》到燃气设计院进行燃气工程设计;
   5、燃气工程图纸完成后,燃气窗口将其转发给燃化总公司经济处,交纳工程费后工程处进行施工;施工验收完毕后,用户持所在区供气管理处提供的《供气设施提供审核表》,到区管理处进行开栓供气。

【办结时限】
  燃气管线评审完成、所需材料及相关费用齐备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用户《燃气户发展合同书》。

【收费标准】
  1、配套费按日用气量80元/立方米收取;
   2、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由市燃气工程设计研究院收取。

【收费依据】
  哈政办发[2003] 4号。

【表格下载】
燃气用户发展合同书(工商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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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燃气民用户发展审批

A:【事项名称】
  燃气民用户发展审批

【办理机构】
  哈尔滨燃气化工总公司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96号)

【联系电话】
  0451-84529615-8300

【所需材料】
  1、由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收费办公室出具的燃气配套费收费函;
   2、由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收费办公室出具的燃气配套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建设项目施工图纸一套。

【办理程序】
   1、为用户提供咨询服务,由用户提出用气申请,燃气窗口签发评审表进行现场勘察;
   2、用户持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收费办公室开具的燃气配套费收费函、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签后的评审表,同时交纳入户安装费及报警器款,签订《民用户燃气用户发展合同书》;
   3、用户持土建图纸及燃气窗口开具的《委托设计通知单》到燃气设计院进行燃气工程设计;
   4、燃气工程图纸完成后,燃气窗口将其转发给燃化总公司经济处和工程处进行施工;施工验收完毕后,用户持所在区供气管理处提供的《供气设施提供审核表》,到燃气窗口开具《用户工程项目开栓通知》,到区管理处进行开栓供气。

【办结时限】
  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依据】
  1、哈气总联字[1992]第1号;
   2、哈气总联字[1996]第1号;
   3、哈政办发[2003] 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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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分户供热改造备案

A:【事项名称】
分户供热改造备案

【办理机构】
市供热办供热管理处

【办理地址】
道里区工厂街92号312房间

【联系电话】
0451-53917326

【所需材料】
一、需提交的材料:
一)《哈尔滨市分户供热改造备案申请表》一份
二)分户供热改造设计图纸 一份
三)分户供热改造施工协议   一份
四)改造楼栋居民意见及走访情况说明 一份
五)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份
六)改造单位分户改造施工承诺报告 一份
七)改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一份
八)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 一份
九)施工单位分户供热改造工程业绩   一份
十)施工组织方案 一份
十一)管理、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说明 一份

二、提报材料说明:
1、改造楼栋居民同意情况应达到八成以上。
2、改造工程资金应到位80%以上。
3、改造单位施工承诺报告应包括:改造工程质量承诺;减少扰民承诺;改造工程公示制承诺;改造后居民室温标准承诺等内容。

【办结时限】
从受理备案材料到审核结束不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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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接设供排水工程审批

A:【事项名称】
  接设供排水工程审批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审批稽查处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31号

【联系电话】
  0451-84670364

【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交纳供、排水设施费收费函及票据;
   3、相关图纸。

【办理程序】
  1、用户申请;
   2、提交材料完备;
   3、现场勘察;
   4、与批件相符批准使用市政供水、排水干线。

【办结时限】
  2天。

【收费依据】
  按哈政办发[2003]4号文件缴纳供、排水设施费。